一、目的: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突发、紧急和重大事故,将其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内容:
1、人身安全事故:
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体伤事故(例如:骨折、面部受伤等人身伤害),在场负责人要及时采取得当的措施紧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知会班主任、上报导育处或学部。进行完紧急处理,学生情况稳定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重大事件报告单”上报导育处。
2、财物安全事故:
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财物丢失现象,尤其是数额巨大或者物品贵重的,相关的班主任、导育教师应及时填写“重大事件报告单”上报导育处,相关负责人应进行及时、严密、方法得当的调查,并随时将调查结果上报导育处。
3、学生流失:
班级内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未返校或超过请假时间三天以上仍未返校者、学生或家长有明确意向要退学者,班主任应及时填写“重大事件报告单”上报导育处,并且与家长保持联系,想方设法做学生及家长的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参考以上规定执行。
小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