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启动学生“我的未来我做主”成长实践活动旨在正面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控制、考核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
二、内容方法:
1、导育处设立活动总部,各班设立办事处,在班主任的组织领导下选定一个办事处主任,负责此项工作。
2、每位学生在活动总部注册并且领取“成长实践”记录卡,学生人手一份(为防止丢失,保存在办事处主任处,每月带回家)。
3、活动总部印制“小鲜花”和“小荆棘”登记卡,发到导育处、年级组、班主任、课任教师、导育教师、医务室等处,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填写后分别交到各班办事处主任处登记。
4、每位学生活动初期有一百分的基础分,总部制定执行标准。执行部门及教师根据标准填写“小鲜花”和“小荆棘”记录卡送各办事处主任处登记。
5、每月底各办事处进行一次汇总,评出班级前15%进行通报表扬。分数在六十分以下的学生,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签立“家校共管”条约并对该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6、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被通报表扬的同学,将直接获得学部颁发的优秀学生证书和家庭喜报。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六十分以下的同学将给予留级、留校察看或其他相应处分。
三、几点要求:
1、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做好充分的动员、安排工作。
2、每位学生都明确启动本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
3、人人争做好人好事,有效控制不良行为,争当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