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生课堂,仔细秩序,有效控制违反学习纪律、扰乱教学秩序、影响老师授课和同学学习的不良行为,端正学风,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迟到、早退、旷课
1、迟到、早退累计3次予以警告处分,如屡教屡犯,不思悔改,根据情节依次予以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更严重者高中生予以开除、初中生予以劝转处分。
2、旷课累计3课时予以严重警告处分,5课时予以记过处分,10课时予以留校查看处分,20课时高中生予以开除,初中生予以劝转处分。
二、上课、上自习
1、上课、上自习睡觉,不听老师提醒、劝告累计3次给予警告处分。如屡教屡犯,不思悔改,根据情节依次予以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更严重者高中生予以开除,初中生予以劝转处分。
2、上课、上自习做与教学无关或有碍于教学的事,不听劝阻累计3次予以警告处分,如屡教屡犯,不思悔改,根据情节依次予以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更严重者高中生予以开除,初中生予以劝转处分。
3、上课、上自习说话,下座位、吃东西、喝水、干扰他人学习,不听劝阻,累计3次予以警告处分。如屡教屡犯,不思悔改,根据情节依次予以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更严重者高中生予以开除,初中生予以劝转处分。
三、作业
1、累计3次不完成一科作业予以警告,多次不完成多科作业,不听劝告,不服管理,根据情节依次予以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严重者高中生予以开除、初中生予以劝转处分。
2、不能自觉主动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不听劝阻,累计3次予以警告处分。如屡教屡犯,不思悔改,根据情节依次予以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
四、尊师
1、上课、上自习,完成作业有违规行为,不听老师劝阻,不服从教育、管理,影响教学秩序,根据情节依次予以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情节严重者高中生予以开除,初中生予以劝转处分。
2、学习问题,顶撞、辱骂老师和任何不服从学习纪律管理、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和严重伤害老师行为,根据情节予以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严重者高中生予以开除,初中生予以劝转处分。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凡受到处分的学生,先通知家长,并将处分决定归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