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带现金50元以上要及时存入本楼层生活老师处,并登记签字。现金不得往箱子、柜子、床铺下、书包、课桌等地方存放。
二、学生取款如无特殊情况一次支取不超过50无,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多支取时请班主任老师证明。学生放大假回家时可取所需存款。
三、学生所带箱子、提包等物品存入储藏室,并上好锁,由生活老师登记保管。
四、学生取箱、包时由两名同学同时进入储藏室,生活老师予以登记。
五、学生不带价值在4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入校,可带400元以下的有助于学习的用具,并要自己保存好。
六、学生宿舍各自的柜子要随手锁好,钥匙随身携带,不得压在床铺、枕头下。
七、学生不得带手机入校。
八、如因违反以上规定丢失钱、物,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