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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学生吸烟的处理规定
来源:山西省实验中学分校新兴学校 时间:2005-11-9 18: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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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为了严格禁止中学生吸烟,加大对带烟、吸烟学生的教育、处理力度,凡在校园内发现学生带烟、吸烟现象作出如下处理:
1、发现学生第一次带烟、吸烟,扣除道德银行分10分。
2、予以警告处分并公开处理。
3、通知家长来校配合教育并交教育保证金1000元。
4、发现学生第二次吸烟,通知家长带回,劝其离校。
报名热线:0351-2668688 0354-3283888、688、169、170
通讯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汇通北路409号
邮政编码: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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