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教师提到了对学生的爱,其间无不充盈着宽容、理解和换位,可难道教育的方式就只能是这一种吗?
现在有很多学生一有压力就逃避、抱怨、情感自私,我认为这是他们受磨难挫折的机会太少了,被迁就满足的机会又太多了,对于太多的学生来说,是被爱有余而爱人不足。
因此,教育还应有他的另一面,那就是恰当的惩戒。
如何做好这一点呢?
1、惩之有“则”
“则”就是原则。还记得开学之初的军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些在我心目中的优等学生频频向我投诉教官的不公平和蛮野。而在我了解之后,却知道他们的受罚都事出有因。教官是根据学生的表现来采取相应的措施的,教官并不认得他们,更不知道他们是优等生,而他们所谓的不公平恰恰是他们享受了与别人同等的待遇,失去了特殊后的地位。所以,我反思到我们眼里的这些好学生不是不犯错误,只是我们常以数倍于对待其他学生的宽容之心对待他们。
有有失公平的宽容,当然也会有有失公平的惩罚。这样,其他学生又怎能心服口服?久而久之,抱怨、不满自然就表现出来了,你又怎能在学生中树立威信呢?
2、惩之有“法”
“法”是方法。我们现在大的教育环境,尤其在私立学校,“不准体罚学生”是一条硬线,于是有很多老师就打着这方面旗帜,对学生所犯下的所有错误,不分事不分人,无时间,无地点,更无目的,只有一样,那就是喋喋不休。这样的说服除了耽误课时教学,只能给学生留下“婆婆妈妈”的感觉,其他还会有什么呢?
这样做只能让学生洞穿你的无能!他们对于你就可以更加事无忌惮了。
要知道,不体罚决不等于不惩戒。刚才,我就说过了,爱和教育是有原则的。你乱扔垃圾就要罚你清扫;你不认真听讲影响他人,就应该失去课间休息,到办公室反省;你大假在家不写作业,来了就得抽课余时间补,要让学生学会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而绝不能是一味地宽容,“下次不许”这样的做法。
而你要做的这所有一切都需要你和学生一同付出,付出同样的时间,付出同样的代价,否则,效果还是打不到。
总之,我想教育需要爱,而爱更要表达得适当、得法。